註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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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辦理註冊
1.教務處於每學期寒(暑)假,發註冊須知,學生應按規定,辦理註冊手續。
2.學生一律於開學前規定期間內,憑繳費通知單,到超商繳費。
3.學生於辦妥各項手續與繳費完後,由班長將學生證收齊,送至教務處幹事蓋註冊章。
4.未能按時辦完註冊手續學生,除特殊原因外,一律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辦理完畢。
5.家境有困難的學生,可至總務處填單辦理分期付款。
6.因故須休學者,應於註冊前向幹事紀進良先生辦理休學手績,否則以自動退學論。
二、學生遺失學生證申請補發辦法
1.申請補發時應繳最近一吋半身相片一張
2.向總務處出納組繳交30元後領取收據。
3.教務處收到收據與大頭照後,經核對學籍無誤後予以補發。
三、學生申請成績單辦法
1.向總務處出納組繳交10元後領取收據。
2.教務處收到收據後再予以列印成績單。
3.如有要申請外校獎學金等需要成績單者,可拿學期末發予的成績單影印後至註冊組蓋章即可,不需要再申請。